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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財資訊

捐款賑災單據 明年可列舉報稅

來源:轉貼-中時電子報

四川地牛翻身,緬甸也因風災重創,在這災情不斷的苦悶5月天,民眾捐錢賑災,除了可以送出愛心給災民實質的救濟,妥善保存單據,明年報稅時也可列舉扣除。
勤實佳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林敏弘說,依據所得稅法規定,捐款總金額在綜合所得總額的20%內,都可列為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捐贈扣除額,採列舉扣除額申報的納稅人,可善用捐贈列舉扣除額來節稅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捐給政府機關的抵減所得稅比率是100%,也就是捐多少、抵多少,沒有限額。而捐款給紅十字會、世界展望會或慈濟等一般慈善機構,則適用於20%的扣抵稅額。

稅務人員強調,由於個人所得稅是以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所得來徵收,因此要利用捐款節稅的話,捐款時期必須在前一年的12月31日以前,才會列入今年度扣抵所得稅的項目,也就是說,最近因四川地震或緬甸風災而捐款資助的民眾,要到明年才能扣抵稅額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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